【1245期】倡男女平權 5萬人連署擺脫上空束縛

倡男女平權 5萬人連署擺脫上空束縛

 

粉絲專頁「性解放的學姊」提供匿名平台,讓民眾能發表上空照及想法。 圖片取自該專頁

 

【陳品親/報導】台灣臉書粉絲專頁「性解放の學姊」近來發起「解放上空」連署活動,邀請網友加入身體解放的行列,至今已經吸引五萬多名網友按讚聲援,提倡男女平權的意味濃厚。此活動起源於一名冰島的女學生在三月發起「解放乳頭(Free The Nipple)」運動,抗議臉書對張貼女性露乳照就刪除的審查機制涉性別歧視,引來全球迴響。如今這股旋風也吹進台灣,引發話題。  

 

粉絲專頁「性解放の學姊」管理員范綱浩表示,這種男生可以,女生卻不可以的行為,最能直接的讓大家產生共鳴和認同,同樣為露點照,在臉書上卻僅有女生的被檢舉下架,他認為臉書這樣的行為等於在促使性別的不平等。而到目前為止,該粉絲專頁也已吸引近四百件匿名投稿的男女露點照片,但為避免因臉書審查機制而被迫下架,都會在照片加上封條,若想觀看完整的圖片則需點進twitter內觀看。  

 

部落客廣告小妹則認為,若女性要做到身體解放,應該先試著改變社會風氣,停止女性的肉體被商品化,只要女性肉體的商業價值比男性高,就算得到了上空權,社會還是會繼續物化女性的身體,無法用同等的眼光去看待女性與男性的乳房。她說:「但若是站在身體自主權的角度來看,我非常支持無論男女,都可以選擇是否要袒露給他人看,並去除女性肉體污名化。」  

 

范綱浩表示,這個活動開始響應後,不分男女,不管胖的、瘦的或是胸部不好看的都會投稿,這樣的活動也能讓人正視自己的身體,也就不只是性別平等的問題,更是牽涉到了身體自主權。他說:「有人會說看這些照片會有生理反應,那就不要避開自己的情慾啊!因為人都會有欲望,只是在於你要如何處理自己產生出來的欲望,以及如何處理別人對你產生欲望,所以其實我們最後的訴求就變成解放身體、解放性別、解放情慾。」  

 

而范綱浩也強調對不同性別的人該要有不同的尊重,因為女性享有平權時卻也必須承擔很多的責任。「女生裸露會產生許多的風險,例如使別人產生遐想,她們可以去評估這個風險,如果覺得風險太大可以選擇不要露,但不能因為她們想展示自己的身體,就被冠上一個刑法的罪責。她已經評估過可能的風險,也認為可以承擔,那為甚麼沒辦法給她相對應的權利呢?可是男生不但能享有權利也不必承擔任何風險,所以這就是最不公平的地方。」  

 

筆名「人渣文本」的專欄作家周偉航,也呼籲具體的動作才能推動禮儀標準的漂移,且兩性平權和身體自主權這兩個議題是可以重疊的。他認為,會引發這樣的運動是因為「各大社群網站長期不對等看待男女裸露」,才會引起民眾的不滿。對於女性就算能夠合法的解放上空,社會還是會持續物化女性的說法,他則不以為然地說:「這和社會權力結構有關, 如果今天錢權都在女人手上, 那麼你看到的社會滿街都是男體了。」  

 

對范綱浩來說,這整個活動是很成功的。他認為,能打開大家的眼界,這項運動就已完成了一個階段性的目標。至於接下來的動作,他希望女性解放上空這件事情不再被視為違憲。「教育和改變社會風氣的部分要持續去做,也希望能跟立院協調是否能公開說明這件事,或是請大法官釋憲說明為何女性這麼做是違憲的,希望可以有一個政治人物或是一個有權力的人公開說明這件事。」他說。  

 

范綱浩認為在「解放乳頭」的行動,不再只是社會價值觀認為的「好身材」才可以裸露,這項運動其實讓民眾更直接面向自己對身體的感官與觀感,也意識到社會加諸在自身的意識形態與價值,並以「不一樣的身體」自居而快樂。除了性別平等,他強調的是面對性慾,「你不能控制別人看到你身體的想法是什麼,也不能阻止別人對你產生欲望」,因為那就是在剝奪他自己身體的自主權。對於女生,他們提出「我可以騷,你可以淫,但你不可以擾」的口號。  

 

周偉航表示,對於此活動支持與反對者各有道理,露出乳頭與否不是道德對錯的判準,而是要去判斷這個行為所展現的價值與意義才對。任何行動的意義都是行動者本身透過實踐來決定的,有沒有意義就要看做的人如何進行,以及是否有達成一定的目標來決定。  

 

律師王建智指出,在網路上貼出乳頭照片的人,較有可能被論以《刑法》第234條或第235條的公然猥褻罪和散佈猥褻物品罪,而目前刑法規定之「猥褻之行為」,並未有明確性之立法解釋,故行為之是否構成猥褻,尚須由法官依當時社會通念,就個案之客觀行為事實為獨立之價值判斷。因此女性裸露乳頭是否足以引起他人性慾而侵犯他人性自由之權利,實有相當斟酌之空間。王建智認為,即便於網路空間發表裸露乳頭之照片或於公共場合裸露乳頭,均未必成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