挑戰十分鐘從小南門到陽明山
法律系系主任許惠峰:法律系也無可奈何
【陳思羽/報導】文大法律系三年級以上部分課程自本學期開始,上課教室從原本城中校區大新館改至陽明山校本部。如此變動,學生在選課上還須考慮到時間及地點問題。對此,文大法律系系主任許惠峰表示,這樣的變動是因為空間不足,之後會再調整選課制度。
■法律系學生以往三年級都是在山下大新館上課,可今年度卻有部分課程教室選在山上大賢館。記者黎智賢攝
選課還需考量地點
為使法律系學生能夠更貼近法律實務,過往三年級以上的法律系課程,都開設在臨法院近的大新館。這樣的安排,卻在本學期有了變數,部分課程上課地點不再是大新館,而是在陽明山校本部。對此,法律系法學組張同學說:「在選課時還要考慮到山上山下的課不能相鄰」、財經組陳同學則表示,面對這樣的制度改變,為避免交通不便,得盡量將山上的課程排在同一天,有些不方便。
許惠峰表示,制度變動的主要原是大新館空間擁擠,校方為了提升上課環境,於是將座位減少,相對的教室能容納的學生也因此變少。另外,系上這學期開設的課程較多,大新館的教室數量不夠,才會把部分課程調回校本部,但基本上來說,上課地點還是以大新館為主。
許惠峰又言,排課的依據是考慮到教授在學校的課表;法律系有三百名學生,學生權益難全顧及到。學生應該要自主安排自己的課表,並以班級排課為基準。系上能夠保證的只有必修課程不會有衝突,至於跨班選修狀況日後還會調整。
法律系也無可奈何
面對空間不足的問題,許惠峰表示,短時間內不太可能做變動,教室問題不是法律系能夠控制的,對於這樣的變動也無可奈何,是學校總務處或是推廣中心的安排。但是選課上的問題,系上還會再調整,整盡量滿足同學的選課需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