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學實習近8成無薪 4成無勞保
學生打工時間被壓縮 直呼吃不消
【周湘芸/報導】根據2015 年臺灣大學實習制度調查分析, 有77% 一般大學系所未發放實習學生工讀金,36% 未替學生加保勞工保險。
雇傭關係享保障
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林柏儀表示,台灣大部分的實習工作屬於基層勞動,只要雇傭關係成立,無論名目為何,都該享有勞基法保障。
大學生實習情形。 記者 蘇晏男 攝
林柏儀解釋,是否具有雇傭關係的判定只需遵從三點,包括「人格上的從屬性、經濟上的從屬性和組織上的從屬性」。
只要實習過程為雇主指揮監督、成果為雇主擁有並遵照組織的整體規劃及安排,即確立雙方為雇傭關係。
根據教育部規定,我國目前無硬性規定企業或學校需支付實習生工讀金。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汪姓負責人表示,大學實習為課程的一部份,是課程的延伸。主要培養學生實務能力, 和打工換取報酬的性質不同。
由於不被認定是雇傭關係, 即使實習學生從事的工作具有危險性,也不受勞基法保障。
「我們實習也會用到針具, 雖然比較沒有侵入性,還是相對危險,卻沒有勞保。」就讀新生護理學校的學生楊書晴表示,畢業前需實習七個月,完全無支付薪資,也不受勞基法保障。
大學生上課情形。 記者 蘇晏男 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