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園垃圾分類亂象 落實仍須學生自律
【羅敏慈/報導】據文大總務處事務組統計資料顯示,106年一月至十一月校內生活垃圾量約537.3公噸,其中約119.8公噸為資源回收垃圾,占總垃圾量近四分之一。
仍有部分學生為求方便將回收垃圾丟置一般垃圾桶內。(示意圖)鍾羽佳攝
回收垃圾當中,紙類佔居首位,其次為廚餘與寶特瓶。
依《廢棄物清理法》規定,若未確實分類者環保署將處以新台幣600至1200元不等罰款,但目前仍可看見不少回收物在一般垃圾桶中。
「大家的垃圾分類狀況很差。」文大日文系學生邱唯玲表示曾目睹學生將塑膠物丟進紙類回收桶。
她另補充,雖平時會注意垃圾分類,但因不確定使用過的油膩紙餐盒是否需視為一般垃圾而困擾,不知道是該丟在一般垃圾還是回收垃圾桶中。
總務處事務組組長鄧志銘表示,清潔人員需要對集中好的垃圾再進行二次分類,為的就是將學生未確實分類的垃圾再分類。
鄧志銘也提及,目前校內不論一般垃圾或資源回收皆委託專門廠商回收,若分類不完全就會整袋退回。
清潔人員進行垃圾二次分類
「垃圾分類像是清潔人員在落實的工作。」最常見的是學生把寶特瓶和飲料杯直接丟進一般垃圾桶,一位不願具名清潔阿姨坦白,通常一般垃圾桶內有一成左右回收垃圾,而清潔人員必須挑除,有時甚至需將整袋垃圾倒出檢查才能完全分類。
「確實垃圾分類還是得看學生自己。」鄧志銘再次呼籲校內垃圾分類不該只有清潔人員負責,同時也必須仰賴每位學生的自主行為才能落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