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1232期】修全民國防 可折抵兵役時數
修全民國防 可折抵兵役時數
83年次後 可當暑期兵 至多折10日
【廖敏臻/報導】為配合募兵制,立法院通過「兵役法」與「志願役士兵服役條例」條文修正。高中以上學校修習且成績合格的軍訓課,或是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,可以折抵現役以及常備兵役的時數。而陸籍和港澳籍人士必須在台灣設籍二十年,才能參加志願士兵的甄選。
民國82年次前的役男,最高可折抵18天;民國83年次後的役男,必須接受四個月的軍事訓練,最高折抵10天(不包括高中軍訓課程折抵)。83年次以後,大專以上學校的役男也可利用寒、暑假接受軍事訓練。在11月15日以前,帶著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影本、役男及法定代理人的印章和身份證到戶籍地的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兵役單位辦理,即可在大一升大二及大二升大三的暑假(共四個月)分兩階段完成軍事訓練,否則就必須畢業後再服4個月的常備兵役軍事訓練。要折抵役期需到大恩館10樓教務組申請2份成績單並將成績單拿至2樓軍訓室辦理。
85年次的役男如果收到了「徵兵及齡男子兵籍調查通知書」不用緊張,文大老師生輔組郭美雪表示,這是兵役科的例行工作,請同學或家人務必按通知書上指定時間與地點(可請兵役公假),攜帶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到戶籍地的鄉(鎮、市、區)兵役科,或以郵寄、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完成調查作業。若未完成此項作業,學校則不能協助同學辦理緩徵,請同學維護自己就學以及服役權益。
年次 | 役期 | 修習課程 | 可折役期數 | |
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 | 折減上限 | |||
82年次以前 | 一年 |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 | 每一門課折4.5日 | 18日 |
83年次以後 | 四個月 | 每一門課折2日 | 10日 |
資料來源/教官陳宏煇 製表/廖敏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