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1292期】職場霸凌佔七成 善用資源不必慌
職場霸凌佔七成 善用資源不必慌
【鄭伃庭/報導】據1111人力銀行對求職會員進行問卷調查顯示,受訪的上班族中有將近七成曾經歷職場霸凌,其中有一成的人認為常受到欺壓,而五成六的人曾遭受霸凌。霸凌者又以主管層級及同事占多數,各為66.2%和60.9%。
(示意圖)各形式的職場霸凌皆可向公司及法律尋求協助。黃耀漢提供
若遇職場上的言語霸凌、肢體霸凌時,可比照《刑法》或是《勞動基準法》。為營造職場平等,普遍都會置入友善廁所、哺乳室等裝置,或是相關的申訴法規、性別平等宣導等指標。
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理事胡敏華指出,目前較大問題是有沒有落實,如在職場上可能看到哺乳室直接設置在廁所裡,或是在影印室裡用窗簾隔著。
職場上碰上性騷擾或性別歧視的困擾時,可使用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向雇主提出申訴,若性騷擾的行為人是雇主,則可直接向地方政府勞工局提出申訴。
文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教師代表王紀軒說:「依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第12條,在認定性騷擾上,必須審酌個案發生的背景、工作環境、當事人的關係、行為人的言行,以及相對人的認知等具體事實,謹慎判斷。」
王紀軒並表示,對於職場的性騷擾,依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第13條規定,防治職場性騷擾發生,是雇主的義務,若雇主知悉發生職場性騷擾時,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。
遇上不友善的職場時,除了依靠法律資源外,可找尋信賴的家人、朋友幫助,若需要心理諮詢時,也多尋求專業的心理醫師、諮商師等。
創造友善氛圍的職場不困難,瞭解自己、幫助他人或主動尋找資源等,都可以避免職場不平等待遇發生。